免费小说网 > 都市 > 一路繁花相送 > 第七章 青春岁月留痕
  辛笛走到窗边,看着窗外有点阴沉的天空,厚厚的云层带着铅灰色,低低地压下来,站在冷气充足的室内,也能感受到天气的沉闷。她情不自禁想到多年前那个夏天,这么说来,辛辰与路非之间的相互喜欢,并不止于她一直认为的那一点简单的少男少女春心萌动吗?
  这时,她手机响了,是路非打来的。他语气平淡地问她:“小笛,晚上有安排吗?没什么事的话,陪我去喝点酒吧。”
  辛笛答应下来,两人说好时间挂了电话。路非是她朋友,两人认识二十多年,可她觉得这次回来的路非变得有点陌生了,以前的他镇定,不轻易流露情绪,最近她却时时能感觉出他的平静下面掩饰着惆怅和无奈。
  而路非此刻也正独自站在办公室窗前,眺望着远方。他从辛辰家出来后,直接回了办公室,然而却完全无心处理公事,同样沉浸在对那个夏天的回忆之中。
  路非七年前去美国读硕士,毕业后开始任职于美国一家私人股权风险投资公司,这家公司行事低调,管理着十余项数额庞大的私人基金投资,投资遍及世界各地,在中国内地投资规模和范围都很大。他在美国工作了一年时间,三年前申请回国,任职于这家公司设在北京的中国办事处。这次他回本地来,固然有私人的原因,同时也是配合公司投资参与昊天集团开发项目运作。
  他的办公室在市中心昊天集团租用的写字楼内,从29楼俯瞰城市,可以看得极远,而辛辰住的那个居民区也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只是那一片灰色的居民楼,密集得根本辨不清轮廓。
  他参与的项目马上要将那里夷为平地,重新竖起繁华的购物广场,而那个在他青春岁月里任性留下痕迹的女孩,似乎并不介意以这样的方式彻底抹去旧日回忆。
  与辛辰初识后不久,路非开始过全新的大学生活,辛笛、辛辰则开始上让她们各自快喘不过气来的高三和初三,三人联系并不算多。
  辛辰并不爱学习,可是她知道考不上本校高中,又得麻烦大伯,所以还是老实上课、复习,做老也做不完的模拟试题。
  辛开宇照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着生意,谈着恋爱,生活过得丰富精彩,偶尔提醒女儿不要睡得太晚,考试并没那么重要。辛辰好笑,也只有她好命,有这么个没要求的父亲,可是她有一个有要求的大伯,不可以辜负,再说还有路非,她也不想让他对她失望。
  寒假时,路非如约来给辛笛和辛辰补习,看到辛辰的考试成绩,他满意地点头,“不错,继续努力。”
  辛笛的家插着电热油汀,老式房子墙壁厚实,门窗狭窄,比较保暖,本地冬天的寒风肃杀全被关在了室外。
  路非给两姐妹分别讲数理化的重点,指定题目让她们做,督促她们背英语单词,闲下来时还带来一副国际象棋,教姐妹俩下棋作为调剂。只是辛笛对这个完全没兴趣,辛辰倒是很快学会了,有时间就和他对弈,当然会用上耍赖、悔棋和悄悄移子等招数。
  这天下了大半天的雪,李馨下班回来,恰好看到院子里合欢树下,辛辰捏了一大团雪,顽皮地试着要丢进路非衣领内,路非只是闪避,同时纵容地微笑,握住她冻得红红的手,“别玩了,当心感冒。”
  李馨的脸顿时沉了下来,辛辰只抬头一看她的神情,就收敛了大笑。路非也有点尴尬,放开辛辰的手,跟她打完招呼先走了。辛辰和李馨一块进屋,辛笛照例在全神贯注地画画,对外面的事完全没反应。
  李馨不能不暗暗嗟叹女儿的单纯。公平地讲,她并没有太强烈的功利心,不至于在女儿才不到18岁时就希望她和路非有什么发展。可是路非的优秀来得十分明显,他从小性格持重,成绩出类拔萃,全无家境优越孩子的纨绔样,和辛笛又一直相处融洽,当母亲的不能不有点小小希冀。
  如果辛开宇像其他败家子那样,一边放纵一边自知理亏,如果辛辰像其他没娘的孩子那样,带点“小白菜,地里黄”的忧郁可怜或者畏缩样,那李馨可能会原谅那个虽然麻烦不断、可是实在英俊的小叔子,也会疼辛辰多一点。
  可惜辛开宇没出息得十分理直气壮,而辛辰很好地继承了他这一点,从来都打扮得时髦靓丽,表现得放任活泼,父女两人都活得坦然自得,实在没法让人跟需要同情扯上关系。
  在李馨看来,辛辰这个女孩子缺乏管教,太野、太过任性,眼睛里内容太多,相比之下,自己的女儿辛笛实在过于单纯,可以说一点心机也没有。
  她的这份隐约的不喜欢,在发现路非突然和辛辰关系亲密后,来得更强烈了。
  辛辰尽管活泼,却也是敏感的,后来,她就找各种借口少去大伯大妈家了。
  辛笛参加提早举行的美术联考,并考出了一个优异的分数。接下来姐妹俩的高考、中考成绩都不错,让辛开明喜出望外,连说“双喜临门”。
  这一年的夏天,李馨拿了假期,带女儿回老家探亲。而辛开宇天南海北地到处跑,他不在家的时候,路非时不时会过来陪辛辰,督促她做作业,带她去看电影、喝汽水,给她买她喜欢的巧克力蛋筒,陪她下棋、聊天。
  正是在这个夏天,辛辰第一次吻了路非。
  两人看完电影回来,夏天的夜晚,温度很高,街上满是散步纳凉的人,闲散地走着,而辛辰的步态更是一向懒洋洋的。
  已经走到辛辰楼下,她突然问路非:“听说大学里很多人谈恋爱,你有女朋友吗?”
  路非摇头,这个问题让他有些尴尬。
  “那你亲过女孩子没有?”
  路非更不自在了,刚才的电影里有接吻的镜头,黑暗中他情不自禁侧头一看,辛辰看得聚精会神,似乎一点没有羞涩感。现在面对辛辰探究的目光,他只能坦白:“我没女朋友,不可能随便亲哪个女孩子吧?”
  辛辰一脸若有所思,“高二有个男生追我,要我做他女朋友。”
  路非大吃一惊,可再想想,并没什么好吃惊的。他也才打高中过来,清楚地知道哪怕是学业繁重、老师管理严格的重点中学重点班,一样挡不住少男少女的春心萌动,谈点暧昧的小恋爱,算是紧张生活的小纾解。
  “你喜欢他吗?”他只有把学生应该以学习为重等大道理咽回去,问道。
  “他人倒是不讨厌,也没长青春痘,看着挺干净的,还是学校百米跑的冠军。”
  路非暗叹,果然还是小孩子,对于男朋友的要求就是这个,他一边鄙视自己一边还是忍不住问:“你打算当他女朋友吗?”
  他眼里的小孩子突然站住脚步,转头看着他,“除非你不承认我是你女朋友。”
  辛辰那样歪着头看着路非,眼睛亮得仿如星辰,带着理所当然的调皮笑容。然而,承认一个15岁的女孩子是女朋友,有点超出了路非的理智范围,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张口结舌了。
  可是不等他说什么,她突然张臂抱住他,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快速一触,然后放开他,“不承认也没关系,反正你的第一个吻归我了。”
  辛辰不等他说什么,一口气跑上五楼回家。辛开宇难得地早归了,递冰好的西瓜给女儿,“辰子,谁在追你吗?跑得一头的汗。”
  她不回答,接过西瓜,大大地咬了一口,然而嘴唇上留着的是那个唇的触感,温暖、柔软、亲密……总之不是西瓜的味道。
  这也是辛辰的第一个吻。
  当路非独坐在位于市中心29楼的办公室想到那个吻时,辛辰收好了棋子,让自己的记忆停在了同样的地方。
  那是两人回忆里最温馨的日子,辛辰清楚地知道,那些日子并不只对她一个人有意义,就算是后来去了美国念书、见识了更广阔天地的路非,一样也是珍惜那段相处的,不然不会到了现在,仍用温柔的目光注视她。
  正是有过如此纯净幸福的时光,辛辰才原谅并放任自己偶尔沉浸过往。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辛辰将国际象棋放入衣橱角落。她并不打算沉溺在回忆之中不自拔,然而少女时代的她,仿佛充满了生活的力量和勇气,也拥有着爱。她只同意自己在没有力气继续时,向回忆找一点温暖,向过去借一点力量。
  辛辰回到自己的工作室,打开电脑,把从戴维凡那儿拿回来的画册原始图片打开,开始一张张修轮廓、修皮肤,这当然不是普通爱好者下个软件工具自己美化照片那么简单,不过也是件说来玄妙,其实算得上熟练工种的工作。
  她从做自由职业者开始,就常年给几个小婚纱摄影公司处理照片,报酬说不上很好,不过来源稳定,而且早已经做得熟极而流,根本不费力气,到后来,大的婚纱摄影机构也开始不定期找她。
  但是广告画册比一般摄影人像处理要求更高一些,她一点点加层,调整透明度,磨去痘痘、痣和细小的斑点,修出接近真实的细腻皮肤纹理。做这些的时候,她根本不用动脑子,所以完全能理解影楼那孩子ps得兴起,把人家的肚脐眼给ps掉的笑话。
  正专注工作时,另一部笔记本电脑响起了qq消息提示音。她装qq只是为了工作往来方便,平时总是挂着,但很少与人闲聊,点开一看,却是她的网友bruce,他现在正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三年前,两人曾在那次差点让她送命的秦岭徒步中结伴同行,后来成了好友,时不时会在qq上交换彼此在不同地方徒步的心得。
  “合欢,在吗?”
  合欢是她的网名,她在qq和徒步论坛上都用这名字,当然有人不怀好意地说这名字容易让人起联想,她只耸耸肩,并不理会。她喜欢的是那种生长在辛笛院子里高大的乔木,羽状叶子到了夜里就悄然闭合,每年六七月满树丝丝缕缕的红白两色的花盛放得惆怅如梦,那个似有若无的清香始终飘在她关于本地夏天的联想和记忆里。
  而15岁随家人移居加拿大,18岁去美国上大学的bruce也解释过他的名字:“我姓林,老外听bruce lin和bruce lee差不多,多威风。”
  “我在,你是睡得太晚还是起得太早,怎么这个时间上线?”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bruce比她小3岁,为了证明自己中文没有丢,喜欢讲些用滥了的对白。
  “我在工作,待会儿再聊。”
  “哎,等等,抽时间给海外游子一点同胞爱好不好,问一下我现在在干吗。”
  “还用问,你在闲得发慌。”
  “我现在跟你在一个城市,下午刚到,合欢,我想见见你。”
  辛辰一怔,两人以前坐在秦岭太白山上闲聊,bruce的确跟她说起过,15岁之前他就生活在汉江市,还一一列举了他曾经居住的街道、就读的中学、经常打电动游戏的商场和吃牛肉面的小馆子,证明他所言不虚。后来他也提起,他打算在合适的时候回来探亲,并探访她这个曾同生共死过的“难友”。
  “我今天已经出了一次门了,对于宅女来说,一天出两次门很过分。”她开玩笑地打着字,“明天提早预约吧,先说好想吃什么,我请客。”
  “去你的,就今天,我被亲戚喂得快撑挂掉了,什么也不吃,晚上我们去喝酒。我们早说好了,要找个地方痛快喝一场的,你不许赖。”
  辛辰想,今天出去喝酒放松一下,倒也不是一个坏主意,不然到了夜深人静,回忆恐怕会不受控制地转化成梦魇,她答应下来,和bruce约好了时间地点。
  非周末的晚上,本地这个著名慢摇吧里面人多得让bruce瞠目,人声鼎沸,再加上热辣强劲的音乐,耳膜都有震动感,他们好不容易在吧台边高脚凳找到位置坐下,叫了啤酒喝着。
  辛辰不经意一转头,看到了她的前男友冯以安,正和一个女孩子坐在不远的桌上喝酒,而那女孩尽管化了浓妆,也看得出来和上次冯以安特意介绍给她的不是同一人。她马上移开视线,并不打算跟他打招呼,但他一下看到了她,起身往她这边走过来,神情冷冷地说:“小辰,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她只能做最简单的介绍:“冯以安,bruce。”
  bruce起身,友好地伸出手,冯以安并不看他,敷衍地握了一下,转身似乎要走开了,突然停住,凑近辛辰耳边,略带嘲讽地说:“这么说,找到新人陪你打发寂寞了?”
  他们上次碰面,他介绍新女友给她认识,还十分客气,她不理解他现在的不友好表现,只能断定他喝多了,将身子避开,不理会这个挑衅。bruce伸手护住辛辰,同时问:“有什么事吗?”
  好在冯以安并没有出格的举动,狠狠地看了她一眼,走开了。bruce见辛辰神色不豫,说:“这份闹腾,我呼吸窘迫,心脏有点吃不消了,我们出去吧。”她马上点头同意了。
  站在外面,bruce做绝处逢生状,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我真是从海外来的土人,受不了这份吵。”
  辛辰讪笑,“不是吧,我这老人家也没事。”
  “可怜我这个书呆子,以前待在温哥华,家里管得严,只在homeparty里见识过中学生趁大人不在这么疯狂,成年可以买酒后,大家能疯反倒都不疯了,喜欢安静点。”
  他今年22岁,穿着白色v领t恤加工装裤,头发有型地凌乱着,身材高大,英俊的面孔带着调皮的笑意,哪里有一丝书呆子气。
  辛辰不经常泡吧,但每次出来,都并不介意那份吵闹,反而觉得如此喧哗,正适合一帮各怀心事的人喝酒玩到尽兴,根本不必动脑筋与人对答。现在看看时间还早,想了想,“要不去另一家,蓝色天空,据说是老外开的,情调不错,在本地的外国人去得很多,好像比这边稍微安静点。”
  “你别拿我当外国人,而且我天天看老外好不好,没兴趣回来还看他们。”
  “哎,你很难伺候啊,少爷。这样吧,去我堂姐朋友开的酒吧,叫forever,那边是纯喝酒聊天的地方,不过很少你这样的低龄人士去就是了。”
  “不许歧视我的年龄,合欢,我只小你两岁多一点罢了。”bruce抓住她的手凝视她,有板有眼地说,“自从你拒绝我以后,我就日渐沧桑憔悴,年华不再了。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
  “求求你,不要再看王家卫的电影了。”辛辰抽回手,不客气地做呕吐状。
  bruce大笑,“为什么?香蕉人黄皮白心不识中文是没办法,一般懂中文的小妹妹很吃这一套的。”
  “因为我不当小妹很多年了。”
  bruce笑不可抑,“前几年刚到温哥华,真想国内的一切,逢中国电影上映我妈就要带我和妹妹去看,你一说小妹,我就想起某个搞笑的电影了。”
  辛辰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也禁不住大笑了,bruce赞赏地看着她,“我对你说过不止一次吧,不行,今天得再说一次,你真美。”
  辛辰穿着姜黄色真丝无袖上衣,黑色铅笔裤加金色凉鞋,腰间系了一条大大的彩色三角围巾,犹如一个短裙,因为去酒吧,她化了稍微明艳的妆,带亮粉的眼影,粉嫩的唇彩,整个人显得夺目耀眼。在别人夸她外貌时,她从来是坦然的,笑着说:“谢谢。”
  两个酒吧隔得不算远,他们决定步行过去。这一带租界老房子很多,bruce学的是建筑设计,看得十分仔细,“我常上那个徒步论坛的摄影版,现场看和别人拍摄的感觉果然不一样,以前在这边的时候年龄太小,没感受,改天要找个白天来好好看看。”
  站到门口挂着并不张扬的霓虹招牌、由两层楼老房子改建的forever酒吧门前,bruce再度感叹:“这个心思动得太巧妙了,老房子这样利用起来,和周围气氛真合拍。”
  进了小小酒吧,里面放着爵士乐,果然都是年龄稍大的人对着放了烛杯的小桌子在安静地喝酒聊天。两人顺着有点陡的旧式木制楼梯走上去,楼上空间比较大,人并不多。他们坐到角落窗子边的一个台位,点了酒,天南海北地闲扯着。
  “这边老板也爱户外运动吧。” bruce看着四壁张贴的大幅越野车、攀岩和风景照片。
  “对,老板阿风也混我们那论坛,不过他喜欢的是登山攀岩之类的极限运动,看不上温和的徒步。可惜今天他不在,他有时会唱歌,非常好听,你学着点,比那些用滥了的台词有效多了。”
  bruce笑,“你总是打击我。合欢,真羡慕你这次去西藏的行程,你同伴贴的那些照片太棒了。可是都没你的照片,你也从来不发主帖。每次你们出行,我从头找到尾,只看到你们几个的一张合影,你架个大墨镜,露了一丁点小脸,完全解不了我的相思之苦。”
  “是看风景又不是看人。”辛辰和他认识三年,知道他顺口胡说习惯了,完全不在意,“我出去一向只拿了个卡片机,实在没力气像他们一样单反、镜头加三角架全副武装,拍的东西拿出不手,当然不用发。”
  “去年夏天,我和同学去了趟德国,沿莱茵河做了半个月徒步,感觉很好,再有机会,我还想去奥地利也走走,你有兴趣一块去吗?”
  提到奥地利,辛辰有一瞬间走神。十一年前的那个夏天,一个陌生女人站到她面前,自称是她母亲,说她当天就要离开,然后去奥地利定居,再不回来。
  她当然不打算满足那女人认亲然后没有遗憾地离开的愿望,后来路非告诉她,那女人留下了一个写了地址的信封,只要辛辰愿意,随时可以和她取得联系。
  辛辰没有那个意愿,可是每每听到奥地利这个国名,都有点异样的感觉。
  她们是完全意义上的陌生人,对彼此没有印象,然而她对那个女人的话几乎没有丝毫怀疑,哪怕她不曾说过她的生日和身体特征。那种联系是奇妙的,她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曾在那个腹中待了十个月,那次相遇以后,她曾对着镜子仔细地审视自己,找着和那个女人的相似之处。
  但这并不能让她生出天然的亲近感,她对母亲没有向往,谈不上爱也谈不上恨,生活中她接触得最多的母亲是辛笛的妈妈李馨,很遗憾她们也不曾亲近过。
  可能那女人只在她出生的那一天仔细地看过她,记住了她足心的痣,带着不知道什么样的心情,懊悔年少荒唐还是害怕茫茫未来,然后任由这个才从体内分娩出来的小婴儿被抱走。在她即将去国离乡时,却又起了莫名的牵念。
  辛辰始终不能想象和她对坐交谈的场景,她觉得那实在荒谬。更不要说,正是从见到那个女人的那天晚上起,她开始做困在黑暗楼道找不到家,或者在看不到尽头的路上没有方向疲惫行走的梦魇。
  “嗨,你走神了。”bruce在她眼前晃动手指,“对着一个男人这样走神很残忍,在想什么?”
  辛辰抱歉地一笑,正要说话,却见楼梯那儿一先一后走上两人,她想今天大概是不宜出门,居然到哪儿都能碰到熟面孔,顿时有点后悔心血来潮到这个酒吧来了。两个人她都认识,前面是辛笛,而后面那个人是路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