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科幻 > 凤归朝 > 第38节
  刘复忙找补:“既然殿下喜欢,那等会儿吃完饭,不如下去逛逛,我知道哪里有集市,还可以买了花灯去白鹿河边放,今年的花灯肯定比往年更多!”
  陆惟看了公主一眼。
  刚才公主说,她在那边待久了,渐渐就有人效仿汉俗。
  一个没有影响力,如花瓶一般的公主,是不可能让别人也过起汉俗的。
  只有公主在当地说得上话,展示中原的影响力,才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刘复根本就没听出这里头的弦外之音。
  飞虹楼老板知道三楼都是贵客,自然不敢怠慢,还亲自过来行礼,送了软儿梨冰酪,还有一盏精雕细琢的金箔花灯,供公主赏玩。
  水晶龙凤糕,白玉羊羹,烤雀仔,春饼,蜜渍雕梅,黄金鱼脍,翡翠珍珠汤。
  不止有江南菜,也有北地的。
  甚至于,这西北边远之地,还能吃到笋。
  一道“眉毛掉”,实际上是新鲜的笋,火腿,鸡汤,蹄髈的精华,鲜味入笋,一口鲜掉眉毛。
  不止公主吃得惊讶且满意,连刘复也忍不住问伙计:“大冬天的,你们哪来的笋?”
  跑堂伙计笑道:“是冬笋呢,从川中运过来的,花了些时日,但冬日蔬菜不容易坏,幸好没损坏多少,贵人们吃得开心便好了!”
  他口中轻描淡写的“花了些时日”,想也知道路上的艰辛不易,但也由此可见飞虹楼东家的确不简单,要知道这年头路上不太平,连官道也可能冒出些劫匪,他们居然还能从川蜀那边把冬笋运过来,这样的冬笋价值千金,肯定也不是城中普通百姓能吃得起的。
  刘复虽然平时老吐槽他们家主厨的火候不到家,但今天过节,大伙又吃得开心,他还是给了不少赏钱。
  这一层除了刘复他们三人,还有风至雨落,陆无事,跟着刘复等人一块过来的侍从近卫等,他们则坐在另外一桌,也沾光尝了。
  酒过三巡,氛围上来,刘复提议玩投壶,还设了彩头,投中一支便得一文钱,反之则要罚一杯酒。
  众人轮番上阵,连公主也投了,十支箭中了八只,罚了两杯酒,陆惟是投壶高手,百发百中,无须喝酒,刘复自己提议的玩法,自己却是个菜鸡,十支箭才中了两支,还非说自己是喝醉了手抖,耍赖不算,最后重新投了一轮,又只中了六只,还多喝了四杯。
  天色渐暗,月上柳梢,楼下越发喧嚣,集市就开在飞虹楼道路两旁,雨落禁不住探头往下看,公主便让他们自己去玩耍逛街。
  再看刘复,他酒量委实不大行,这么几轮喝下来,眼神已经开始朦胧了,方才说要逛集市,嚷嚷得最大声的就是他,现在大伙都快走光了,他倒是摇摇欲坠的。
  “外头的月色与殿下一比,当真暗淡无光呢!”
  刘复的眼睛在公主和陆惟之间游移,最终落在陆惟脸上,喃喃道。
  他显然是喝醉了,直接把陆惟当成公主。
  陆惟没搭理他,但伸手去夹菜的手忽然就被刘复握住。
  “殿下,我有一席肺腑之言,不知当说不当说!”
  陆惟没好气:“那就别说了。”
  “不行!既然是肺腑之言,不说岂不是憋坏了?”刘复理不直气也壮,“殿下,我虽如今身无实职,但既然能被派出来当差,想必以后也是有点前途的,我家里老娘天天催我成亲,我、我本来都不想的,可如今见了殿下,就改变想法了。”
  刘复握着他的手,情真意切:“若殿下想要二嫁,不如考虑考虑我!”
  公主已经忍不住开始笑了,花枝乱颤。
  陆惟想抽手,没料想酒鬼的力气比平时还大,他挣一下还没挣开。
  要说刘复醉,他也没全醉,还知道自圆其说。
  “殿下您别误会,我心中没有半点看轻的意思,只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刘复咦了一声,“殿下的手怎么骨头有些硬?抱歉抱歉,我唐突了,在塞外风沙大,必然是骨节粗大些,无妨,等殿下回到京城养养,自然便又是从前细嫩了。”
  要说刘复说话还不算很好笑,但再配上陆惟的表情,就让人忍俊不禁了。
  陆惟面色古怪,有些不可思议,好像想确定刘复是不是在装疯卖傻,又想看看他接下来又能编出什么花样。
  公主实在没忍住,噗嗤一下,引得刘复望向她这边。
  刘复看了看公主,忽然面露迷茫,嘴里嘟嘟囔囔。
  “怎么有两个公主,我是不是喝多了?”
  陆惟忍无可忍,直接并手为刀,手起刀落,往他后颈一劈!
  噪音戛然而止,耳根清净了。
  第31章
  陆惟让侍卫将刘复接过去,直接背回官驿去歇息了。
  想必明天迎接他的,就是一个断片的夜晚。
  朦朦胧胧,不知所云。
  今晚热闹刚起,现在就回去未免可惜了。
  公主主动邀请:“我想下去逛逛集市,陆郎同行否?”
  之前一直表现出抗拒公主亲近调戏的陆惟,这回居然很爽快。
  “恭敬不如从命。”
  说是集市,其实也就是沿街两边摆上摊子,一改往日冷清,但也远远比不上京城东西两市的规模,胜在过年大伙出门凑个热闹,又是不必再担心明年开春柔然人来袭,一时间男女老少都出动了,乍看也有些熙熙攘攘的氛围。
  各色灯笼,便夹杂在这两旁摊子边缘,有些是摊主自己扎的彩灯,也有李闻鹊让人做了挂上去的,没钱的就讨个巧,编成小兔小鸟的形状,有人来买还能赚个零花,有些钱的就买彩纸,或者直接做几盏宫灯,放在自己摊位上卖。
  虽说风至雨落他们都被打发各自去玩了,但公主和陆惟身后还是跟了穿百姓衣裳的侍卫,为了避免两人被冲散,几名侍卫将他们簇拥起来,若有似无隔开旁人。
  这也是应有的安排,两人都没有排斥,毕竟之前已经出过事,如果再有个意外,大过年还得兴师动众,兵荒马乱。
  这样的集市,陆惟在京城见得多了,波澜不惊,公主倒是新鲜,左看看,右瞧瞧,她在楼上吃的不多,看见这边小摊上卖的吃食,反而好像更有胃口。
  刚出炉的五香饼,无须摊主吆喝,香气就已经吸引了不少人,饼看上去只有薄薄一层,咬下去却发现里面有好几层,酥得嘎吱作响,表层刷了肉酱,平时吃肉都得算计节俭的人家,也不吝于过年买上几张饼给家里孩子尝尝鲜。
  五香饼旁边还有做肉汤的,用的是羊肉,撒上胡椒,等汤盛上来,碗里再撒一把芫荽,满满一碗的绿色,见了就让人喜欢,有些人吃不惯芫荽的,老板也会从另外一个汤锅里舀出两块秦菘。
  有汤有饼,对许多人而言,便是再好不过的美味了。
  公主兴致勃勃买了几张五香饼,自己和陆惟分了一张,剩下的递给侍卫让他们自己分了,吃完还意犹未尽。
  “可惜还得留些肚子,不然一碗羊肉汤下去,别的就再吃不下了。”
  其实飞虹楼的菜再比不上京城,肯定也比这些摊子的吃食好吃,但许多时候,这种市井小摊往往比阳春白雪更有吸引力。
  陆惟对五香饼兴趣一般,倒是看了对面的酒酿汤圆好几眼。
  “陆郎对甜食格外喜欢?”公主道。
  陆惟不意外自己的嗜好被发现。
  “殿下对我观察入微。”
  公主笑道:“我对貌美之人总是多些关注的,除了甜食,陆郎还喜欢吃笋呢,方才那碗炖笋,你下筷的次数是最多的。”
  陆惟:“我小时候还曾想过试试甜笋。”
  公主对这种奇怪的组合表示敬谢不敏:“雨落擅长烹饪,陆郎想吃还不容易,改日我让她做一盘。”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在酒酿汤圆的摊子上坐下,照例要上几碗汤圆。
  公主要了肉圆子,陆惟自然是要了甜口的。
  微咬一口,甜甜的豆沙从汤圆里争相恐后跑出来,很快占领了汤汁,又跟酒酿混合,形成一种奇异的香甜。
  方才在楼上喝了两盅都没醉的公主,吃了半碗酒酿汤圆的公主,双颊微醺,倒像是真醉了五分。
  “河边有放灯,陆郎与我同往吧。”
  陆惟酒气不上脸,但是神态也肉眼可见放松许多。
  他也很久没有如此闲适逛过集市了,眯起眼左右打量四下。
  “京城的新年,想必比这里更加热闹吧?”公主问道。
  陆惟摇摇头:“去岁我是在洛州过的年,前年也因为在大理寺察看卷宗,没有出门。”
  再往前,他还在乡下小地方读书,看见的过年氛围跟这里差不多。
  公主:“上次你的故事还未讲完。”
  陆惟有点无奈:“殿下对陆家的家丑格外执着。”
  公主歪着头:“我只是对你感兴趣。”
  陆惟与她对视,露出似恼非恼的神态,心里却呵的冷笑一下。
  “我母亲出嫁之前,去外祖家探亲,路遇匪患,正好我父亲路过,英雄救美,珠联璧合。”
  故事便这么轻声慢语续下去。
  陆惟的母亲出身弘农杨氏,陆家也是世族,男才女貌,门当户对,尤其陆惟父亲陆敏才名在外,杨氏也是小有名声的才女,两人聊得契机,各自回家一说,一桩年貌相仿的亲事就这样顺理成章结果了。
  婚事一时被传为美谈,当时陆敏还在建州做官,他带着妻子上任,闲暇之余两人诗词相和,夫唱妇随,陆敏背靠家族,他自己又名声在外,哪怕政绩平平,只要不捅大娄子,在这个士族门阀为先的世道,平步青云是可以预见的将来。
  好景不长,杨氏发现陆敏有个毛病。
  风流。
  时下民风开放,风流作为名门世家和风流名士的附带标记,陆敏自然也不例外,杨氏再好看再有才学,日夜对着看了几年也就腻了,他很快纳了几名美婢,其中甚至有些良家女子并非碍于权势,而是看中他的才学外貌,心甘情愿伏低做小。
  于旁人而言,只要不妨碍正事,风流也算不得什么毛病,甚至能成为名士的美谈,但杨氏受不了,她也自负才学,做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梦,如何能忍受陆敏如此风流?一开始她找陆敏谈了几次,陆敏还肯哄着她,时间一长,陆敏也不耐烦了。
  杨氏不是没想过和离,但她爱极了陆敏,离不开对方,又怕旁人闲话,只能隐忍不发。
  陆敏升任高都郡守的那一年,又纳了一名叫齐眉的美妾。
  齐眉是陆敏下属送的,不仅名字起得很有意思,人也长得很美,陆敏一眼就被迷住了,之后更是打破惯例,连续好几个月外出必带着齐眉。
  “某日,我父正与美妾吟唱时,正念到既荐巫山枕,又奉齐眉食,我母忽然牵着我冲过去,质问我父。”
  两人提着灯出了城门,顺人潮来到河边,河面早已星星点点泛起亮光,若银河落到地上。
  陆惟说话的语气甚至与这隆重节日毫不违和,依旧平和清亮,徐徐道来,像是在讲别人家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故事。
  然而故事里的人,却已经到了绝望的地步。
  杨氏问陆敏,能不能遣散妾室,两人好好过日子。
  陆敏莫名其妙,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
  他们早已为此事吵过许多回,昔年那些风花雪月,杨氏记得,陆敏却不记得了。或者说,他就算记得,也不想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