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洛慕琛走进马场,立即有马童迎过来:“洛总,过来了?王总已经等您老半天了。”
然后,他冲着远处笼着嘴巴喊:“王总,洛总过来了。”
只见远处几匹骏马听到了马童的喊声,顿时向我们这边疾驰而来,我能听到马蹄声“塔塔塔塔……。”
洛慕琛挺身玉立在我身前,那俊美无比的脸上含着淡淡的笑容,看着远方那几匹骏马上的人。
转眼间,那几匹骏马已经来到了我们面前,为首的一匹马上的人笑着对洛慕琛说:“慕琛,你可算来了,已经等你半天了,觉得没事,我们就先自己跑了几圈。”
我定睛一看,说话的人是一个不到五十岁的中年人,看样子很有气质,保养的也非常好,看起来就是一个成功人士的风范。
他身后是四个年轻人,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都是器宇轩昂,顾盼神飞的模样。
“王叔叔,本来我应该早点来的,可是公司的事务太多了,我被拖住了,这不,刚忙完就赶紧赶过来了。”洛慕琛笑着说,他看起来那样彬彬有礼,早已经收敛起了原来那副冷酷霸气的样子,变得温和可人起来。
我甚至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这么一副谦卑的样子。
看起来,对方是他很重视的大客户吧?
“来了就好,反正我们也没啥事儿,早来呢,就是为了多跑几圈,好久没跑了,所以先预演下,等你来了,好一起赛赛,不然,肯定是跑不过你呢,啊呀,洛董现在在欧洲,要不也应该一起跑跑。”王总笑着说。
“是啊,我爸爸也是经常提起王叔叔的,等他从欧洲回来以后,一定会跟王叔叔一起打高尔夫,一起赛马。”洛慕琛笑着说。
“好,你爸爸不在,那咱们爷儿几个就一起赛赛。”王总笑着说。
我眼睛转了转,看他们的谈话,好像洛慕琛和这王总是世交的样子,是很亲切的关系吗?好像王总还认识洛慕琛的父亲一般,听起来,他们很熟悉很亲密。
我正在纳闷,那个被称为王总的人眼光看溜向我,我看到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上下仔细打量了我一眼,然后笑着对洛慕琛说:“慕琛,请问这位是……?”
“哦,这是我的一个远方表妹——苏思蕊,刚毕业的小姑娘,这次带出来,也就是来让她见见世面,多涨涨见识。”洛慕琛浅浅地笑着说。
王总笑了:“哦,原来是你的小妹妹啊?我说呢,以前怎么没见你带那个女秘书出来?慕琛你家的基因真是太好了,你的小妹妹真是太漂亮了,也一看就很有能力。”
他冲我笑的样子从原来的暧昧态度消失了。
我顿时感觉到有点感谢洛慕琛,原来那王总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暧昧,如果洛慕琛说我是他的秘书,也许这个王总就会继续对我暧昧了,可是,如果说是他的妹妹,那么他就不好继续那个暧昧的眼神了。
洛慕琛笑笑:“王叔叔,我这个妹妹呢,现在在我手下做秘书的工作,以后呢,估计也经常会有机会同王总联系,到时候王叔叔一定要好好地指导知道她。”
“哦,”王总拉长了声音,“小姑娘,放心,你是慕琛的妹妹,叔叔我一定会好好教导你的,老日方长。”
我赶紧点头:“是的,王总,我会好好工作的。我一直想在洛氏好好地发展的。”
王总笑起来:“小姑娘有前途。”
他又转身看向洛慕琛:“慕琛,别说话啦,赶紧换衣服,咱们爷俩也赛上一场啊!”
洛慕琛点头,看向我:“蕊子,会骑马吗?”
“那个,我不会啊。”我翻翻眼睛,真的,我的确不会骑马,别说是骑马了,可能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几次真正的马。
所以,我怎么可能会骑马?
“正好,今天教你骑马,害怕吗?”洛慕琛轻声问,那双漂亮的眼睛亮得好像是天空中最美丽的恒星。
“不害怕。”我笑着说,事实上,其实我一直很渴望骑马的,每次看见电视电影里那些女侠在马上的英姿,我一直很羡慕,可惜啊,我一直都没有机会啊。
没想到今天我可以有学骑马的机会,更没想到洛慕琛会教我。
我也说过我这个丫头一向很胆子大的,我不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娇滴滴,很柔弱的样子。
我其实是很野的,骨子里有种男孩子的气质。
所以一听洛慕琛说教我学骑马,我立即很激动。
“好,来换衣服吧!”洛慕琛冲我说。
这时候,有马童过来殷勤地引领我们,来到更衣室里,那里有崭新的骑马服装供我们更换,我一看是雪白的纯棉衬衫和弹性十足的马裤和铮亮的纯皮马靴,我穿上以后,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感觉到自己真是英姿飒爽,俊俏中又不失英气,真是漂亮极了。
我的那个老天啊,我突然觉得自己也有点侠女气质,嘿嘿。
我正在兀自傻笑,外面已经传来了洛慕琛的声音:“换好了没?”
“换好了。”我赶紧说,打开门走了出去。
洛慕琛也已经换好了衣裳,他的打扮跟我一样,上身白色衬衫,下身修身的马裤,长筒马靴,这一身穿上去,就好像是洛慕琛给媒体拍宣传广告一般,这是帅的惨绝人寰啊!
我不得不承认,这洛慕琛的帅气真是完美无可挑剔的,是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的。
尤其是那很好很灿烂的阳光从右上方斜着照下来,照在他的身上,他就好像是从日光中走来,在那一瞬间,我顿时呆了一下,我总说自己不是花痴,但是这一瞬间,我的心狂跳如鼓。
而洛慕琛看着我的眼神也是呆了一下,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深邃的光。
我知道此时的我是美丽的,是英气,但是我不认为我是可以迷住洛慕琛的,毕竟洛慕琛的历任女朋友,每个拿出来都是绝色美人,美艳不可方物。
洛慕琛的眼神迅速从我身上移开,他淡淡地说:“你这么穿,还真是不错。”
我向洛慕琛伸伸舌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个时候,马童牵了两匹骏马走到我和洛慕琛身边,清一色的高头大马,膘肥体壮,毛皮光亮得好像是一匹光滑的缎子一般,透过毛皮,可以看到那骏马的肌肉在皮毛下不停地滚动,这马,真是太令人喜欢了。
我情不自禁地去抚摸那马儿高高的鬃毛。
“喜欢吗?”洛慕琛看我很喜欢的样子,轻声说。
“喜欢,非常喜欢。”我轻轻地跟那骏马贴了一下脸,那马儿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真是漂亮极了。它看着我,骄傲地神态有种君临天下地感觉。
“要是喜欢可以以后经常带你来玩。”洛慕琛一边说,一边扯过了我。
我愣了一下,看着他拿起一个小巧的头盔给我戴上,并且把头发帮我掖好。他的动作,依然充满了温柔,可以说是柔情似水。
在那一瞬间,我可以看到他眼中的似水柔情,虽然只是仅仅一瞬间,但是我的确是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