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倩女幽魂(五)
南郭镇事件最终以七夜闪亮登场秒杀黑山老妖而结束,不过聂小倩和宁采臣都中了黑山老妖的毒,这毒非常厉害,七夜与诸葛流云等人束手无策。七夜想着姚黄肯定有办法能够解两个人的毒,可惜姚黄离开了魔宫,行踪不定。最后燕红叶按下对父母的心结,带着诸葛流云、聂小倩和宁采臣前往司马三娘隐居的忘情森林。忘情森林中司马三娘与三个美少年恣意把酒笙歌,姚黄在暗处看得直咬手帕,看看人家过得这日子多惬意啊,自己都没有这么享受过。不过姚黄也只是想想,她的身体和感情都有洁癖,认准一个人就不会背叛,除非那个人先背叛,她会毫不犹豫地丢下那个人。
司马三娘救了宁采臣,可阴世幽泉也爆发了。姚黄救下了本该炮灰的三宝,他们本不是人,是司马三娘以法术唤醒的,但他们有了自己的思想,也算生命了。姚黄救下三只,将他们带到深山里面勒令他们修炼,不到百年不准出山。这三只对司马三娘情深意重,姚黄不想他们牵扯进司马三娘和玄心正宗以及阴月皇朝的争斗中成为炮灰。
等姚黄再回到忘情森林的时候,金光与七夜已经分别带着玄心正宗和阴月皇朝的人来到了忘情森林的外围。金光与七夜隔空对视一眼,默契地以眼神进行交流。片刻,两人各自收回视线。
“宗主,阴世幽泉的魔气爆发,阴月皇朝在一旁虎视眈眈,我们应该怎么办?”朱雀皱着眉头问道。
金光一身金色的宗主长袍,高贵冷清,因为修炼姚黄较他的功法,他的面容没有一丝皱纹,如同二十出头的小伙儿一样年轻,不过一身威严的气势让人不敢对其不敬。
“同阴月皇朝合作,一起解决阴世幽泉魔气爆发。”金光说出他的决定。
“跟魔宫合作?”玄武惊讶地叫道,“宗主,我们怎么能跟妖魔合作?”
“现在的情势逼得我们不能不跟阴月皇朝合作。”金光环视了一眼众人,“还是你们以为光凭我们就能够阻止阴世幽泉的魔气爆发?”
“可是阴月皇朝的人会跟我们合作吗?他们会不会在背后给我们捅刀子?”青龙担心地问。
“阴世幽泉的魔气一旦爆发开来势必造成灭绝人间的大浩劫,阴月皇朝也不可能逃得过去。为了他们自己,他们也必将与我们合作。阴月皇朝的七夜魔君守信重诺,不会背后做小动作。” 金光道。
玄心四将惊讶自家宗主对敌人首领的了解,只有无为低头抿嘴轻笑,玄心正宗里面除了金光,只有他知道七夜的身份。当初听到金光介绍自家的小师叔是阴月皇朝的魔君时,无为的眼珠子差点儿惊掉了。师祖真是个妙人儿,竟然让正道魁首和魔道君王成为师兄弟。若天下的人知道了,肯定不止惊掉眼珠子,下巴肯定也会掉下来。
同样的交谈在阴月皇朝的营帐里也进行着。魔界中以实力说话,七夜的实力高过原剧,在阴月皇朝中的威望也相应高涨许多,他做出了决定,没有人敢反对。两方都诚心,合作起来非常顺利,虽然中间惊险不断,但终于成功解除了魔气爆发的危险。
不用再封印魔气,莫邪剑兴高采烈地跑出来找主人。不管玄心正宗还是阴月皇朝的人全都用火热的视线盯着莫邪剑,除了金光、七夜和无为,金光和无为有姚黄所赠的最适合他们的武器,七夜拥有姚黄重新链制过的一夕剑,对莫邪剑没有丝毫想要的心思。
莫邪剑直接朝着燕红叶飞去,燕红叶伸手握住剑柄,成为莫邪剑的新主人。燕赤霞和司马三娘高兴,神兵选主选的可是他们的女儿,证明他们的女儿是最优秀的。司马三娘得意地瞥了一眼金光,却看到金光云淡风清,似乎神器不过一把普通的宝剑,他根本看不上。司马三娘郁闷,这金光比起以前更深不可测了,他们还有机会报复金光吗?
聂小倩欢快地跑出来:“阴世幽泉的危机解除了,这么大振人心的事情,不如我们举办宴会庆祝吧?七夜哥哥,你说好不好?”
七夜微微一笑:“好啊!”
司马三娘勾起嘴角看热闹,以金光那种个性怎么可能允许玄心正宗的弟子与妖魔一起喝酒交流肯定会拒绝,到时候让红叶以玄心奥妙诀修炼者的身份命令众弟子参与宴会,金光的威信肯定会下降。她就可以看金光的笑话了。
“可以!”清冷地声音让司马三娘的笑容凝住了,金光答应了?他怎么会答应的?这人真的是金光?不会是别人假扮的吧?
不管司马三娘如何纠结,庆祝宴会顺利举办了。做为两方的首脑,金光与七夜在各自与亲近的手下喝了一轮酒后就从宴会上消失了。除了无为,没有人发现他们离开。
“许久不见,师兄的风采更甚以往。”七夜调笑道,不复在手下面前的稳重。
金光也不复在弟子面前的冷清,语气中带着亲昵:“一段时间不见,你又长高了。看你在手下面前威严无比,真是长大了!”
七夜:“我已经十八岁了,自然是大人了。”
金光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可我还记得师傅把你带过来时,你刚刚换牙的模样。”
“师兄!”七夜被说得不好意思地抗议。
金光知道玩笑适可而止,不能真把小师弟逗急了,急忙转移话题:“聂小倩和宁才臣是七世怨侣,你怎么想?”
“小倩是我的妹妹,我不会伤害她的。” 七夜赶上紧说道。虽然他没有喜欢聂小倩,但却真心宠爱这个妹妹。
“放心,我不会对她怎样。师傅说过要解决七世怨侣,一是杀了他们,二就是满足他们的心愿,化解他们的怨气。”
“让他们成亲?” 七夜道。
金光点头:“难得他们两青相悦,这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