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阮阮不敢置信的感叹了一声,“你结婚了?”
“跟你结?”
原来没结婚,巫阮阮发现自己竟有一点庆幸。她是被第三者伤害过的人,所以她永远不可能去做第三者伤害别人的家庭,如果霍朗是已婚,那么她连半秒钟都不会在这里多待下去,从此就是彻彻底底的上下属关系。
她长出口气,“私生子?”
霍朗冷哼一声,没答,阮阮觉得自己可能触动了别人的**,也不好再问,房间里陷入一场沉寂的尴尬,她看看衣柜又看看电视,最后视线落在提拉米苏的包装盒上,“霍总,您什么时候过生日?”
得不到他的回答,她转头看向霍朗,这样不经意一回眸的目光,温柔的好像夏夜的月光,将霍朗面对她时仅存的一丝理性一击即中,碎成粉末,目光跟着她一起柔和起来,原本计划的刻薄回应硬是被她百炼钢化绕指柔,低声回应一句,“昨天。”
巫阮阮瞠目结舌的样子傻透了,像一只听不明白人话的小动物,微微歪着脑袋,她又转头去看了看蛋糕盒子,忽然发觉它很孤单,赠送的生日蜡烛还完好的放在一边,连纸盘都没拆开,只有叉子被动过。
她甚至能想象到,倨傲而不可一世的霍朗,在生日的夜晚,像一尊不近人情的雕像,背脊笔直的坐在那把椅子上,面无表情冷静异常的扯开捆绑着蛋糕盒的棕色缎带,将蜡烛随手甩到一边,塑料切刀也没有用,只拿了一把小叉子,一口一口的吃着本该充满甜蜜回忆的生日蛋糕,没有亲人在身边,没有和朋友一起庆祝,一片冷清,然后关灯睡觉,早起去找她……
“你怎么没早点告诉我?”她轻声问道。
想到霍朗为她做的那些事,她连生日这一天小小的回报都给不了,巫阮阮有些内疚,以前隔壁邻居家的独居老太太过生日她还能记得送两个煮鸡蛋过去,现在她却连个鸡蛋都没能给霍朗。
他的浴袍V领微微敞开,露出一小片麦色胸膛,还有隐约的胸肌,阮阮垂下眼,不好意思看。
霍朗将浴袍抿紧一些,伸手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过来,阮阮向前蹭了蹭,坐到他手边,他犹豫几秒,轻轻握住她的手掌,安静的等她的反应,只要她稍有别扭,他就会离开,可是巫阮阮居然很平静的就这么被他握住,除了有些脸红。
霍朗将她细若无骨的小手团成小小的拳头,攥在手心,声音低沉,带着金属质感的磁性,看似漫不经心,问,“我告诉你,你就不去看女儿了吗?”
阮阮抬了抬眼,摇头,轻声道,“至少让我和你说一句生日快乐啊,我也可以给你准备礼物……要不今天重新过?”
“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妈生我一次就够疼了,你还让她反复生?”他甩开阮阮的手掌,鄙夷的冷呲一声。
半饷,又将手掌轻轻搭在她的肚子上,好像一个丈夫对待自己妻子一样自然而亲密,眼底带着笑意,说,“生日快乐就是四个字,今天说也一样,礼物今天送,也是礼物,我给你一个弥补的机会。”
巫阮阮非常坚定的点了点头,“生日快乐,霍总。”
“嗯。”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都自竟那。“你打算送什么?”
“要不……”阮阮害羞的低下头,戳了戳他放在自己肚子上的手背,声音小的和蚊鸣一样,还很软濡,“我给你当10分钟女朋友……”
霍朗嘴角一扬,狡黠的笑容从英俊的面上一闪而过,抬手在她有些婴儿肥的脸蛋上狠捏了一把,“少在这做梦!去把我刚才脱的衣服给我洗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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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对于大部分以生存为目的而去工作的上班族来说,都是一种捡了钱也不会美好的存在。
霍朗一周没上班,一条腿刚刚迈进市场部,就被这扑面而来死气沉沉的气氛惊了一遭,只有忠心耿耿的结巴助理童晏维笑出了自己的革命热情,小酒窝深的差点对穿,就是嘴不利索,“霍霍霍霍……”
霍朗对于他每天早上见到自己都要唱一遍双节棍已经习以为常,不等‘总’字说出来,人已经信步至大厅中央。
他今天穿了一套修身西服,颜色稍显别致,紫底的豹纹,颈间一条黑色围巾绕了三圈,这真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骚包装扮,犀利的目光扫过一个又一个像断了军粮断了胳膊腿头裹纱布的残兵败将一般的员工,冷硬的挤出两个字:开会。
半死不活的人们纷纷从坟墓里爬了出来,一个个装模作样的拿着纸笔推着椅子聚集在大厅中间的通道上。
童晏维立刻拿起自己的记事本,时刻准备着记录会议重点,虽然他们的会议一般没什么重点,最大的重点就是霍总用各种语言各种手段折磨这些虾兵蟹将。他拉过自己的椅子,恭敬的放在霍朗的身后,“您,您坐。”
霍朗露出一个尚算赞许的神色,盛气而坐,双腿交叠着,单脚撑地,猛地向后一蹬,转椅的滑轮带着他滑至大厅的台阶边缘,他伸出一根手指,对着左侧微微一晃,“这一片,像坟。”又对着右侧微微一晃,“这一片,更像坟。你们也要站在领导的角度为我考虑一下,出差一周,回来直接躺进墓地的感觉非常不好。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一个平均年龄只有25岁的部门为什么会如此的萎靡,公司能为你们做到的,已经做到最好,包括你们现在每个人屁股下面坐着的转椅,780块钱一张,而你们反馈给公司的,是最好的工作状态吗?或许你们觉得我要求你们每天拜访两位客户很不人道,每天做8封客户跟踪邮件也很不人道,但这就是你们的工作,想要不劳而获一劳永逸要么找个亿万干爹,要么有命中彩票,最后剩的唯一方法就是睡觉,做白日梦也行。我22岁的时候,平均每天走访8个客户,跟进邮件20封,为了配合外国客户的时差,每天凌晨两三点还在回复邮件,你们以为总监生下来就是总监?我说句非常中肯的话给你们听,每一个凭借自己能力升职的高管,在年轻的时候都把自己当成畜生!当你们把工作看成是为了生活去奔波,状态就是现在这幅样子,只有把工作当成事业去拼搏,才会滋生出激情,才会觉得自己充满力量。我在你们身上,看到的只有生活对你们的逼迫,一个铁面无私的总监对你们的强制要求,而不是对事业的追求,对成功的渴望。我来SI近一个月,从没有一个人来问过我,面对客户的这个或是那个问题我们该怎么解决,也许你们觉得我非常不好接触,能躲着尽量不撞上,但是我告诉你们,设计部曾有一个小助理来找过我,要参与一件非常大的设计案,她不参加设计,只想通过这个项目去和几名优秀设计师学习,补充一些她自身能力里缺乏的一些东西,当然因为资历问题,她的要求被我回绝,可是,只是这种力争向上的人,我才愿意给她提供另外一些机会,躺在棺材里的人,得到的只有黄土。能精神的,都给我精神起来,不能精神,去打了鸡血回来给我精神起来。”他微微转动着转椅,视线掠过几个正在低头玩手机的人,“现在在玩游戏的四个人,你们是上个季度业绩最差的四个人,我就不点名道姓了,我真是特别不想记住你们的名字,但成绩突出到实在是让我过目难忘。我对你们四个唯一的要求就是争取这个季度的业绩报告上,你们不要像打麻将一样整齐的凑在最后面。散会。”他利落的起身,童晏维飞速撤走他身后的椅子,扫平一切挡住霍总去路的障碍物是助理的基本职责之一,正欲离开的霍朗突然顿了顿脚步,语气沉稳,不容置喙,“既然大家不喜欢坐在这里回邮件,那今天去陌拜吧,可以出发了。”
巫阮阮刚刚打了一杯热水从茶水间出来,就看到市场部的一群人好像当庭释放似的,忧喜参半的熙熙攘攘出来,她贴着墙边谁的路也不档,安安静静往回走,创意部的大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推开,她险些直接撞到门上,哎呦一声,撒了一半热水出去,还好没烫到手,童瞳气势汹汹的冲出来,黑裙红衣,性感妖娆的像盛放的玫瑰,不完美之处是她带刺,十厘米的恨天高一敲击在地面瓷砖,当即被市场部的人群让出一条畅通无阻的逆行之路。
“你干什么去,这么着急?”阮阮小声问道。
童瞳趾高气昂的瞥了她一眼,“杀人。”
她还没来得及接话,童瞳就已经风风火火的就着一步裙昂首阔步的走了,全SI,不,全世界,只有童女神一个人,穿着这么短这么紧绷的裙子,还能走出个虎虎生威。
这么短的裙子巫阮阮也穿过,是童瞳送的,结果直接导致她一整天坐立难安,总觉得自己哪哪都是露着的,一坐下直接露屁股,一站起来直接露大腿根,和裸奔差不多,穿着这么短的裙子上班,一整天脸都红的跟刚上完蒸锅的大螃蟹似的。
阮阮不想知道她去杀谁,反正她每天都会杀人,就看谁倒霉,童总监在这公司,是除了沈茂,大家最不愿意招惹的人,好感度还不如霍朗高,阮阮端好自己剩下的半杯水,乖乖回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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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办公室的门是被童瞳一掌劈开的。劈的不同凡响,劈的仪态万方,粗鲁也粗鲁的别有一番味道。。
沈茂刚刚下飞机,电脑包随手扔在沙发,茶几旁躺着一个40寸的大皮箱,大敞四开,半件属于男士的东西都没有,全是买给女人的,Chanel的套装,Hermes的手袋,Cartier的项链,Dior的香水,光是手袋就三个,高跟鞋也是三双,零零散散一大推,还有几盒国外带回来的零食。
脱掉风尘卜卜的西装外套,扯松了领带,衬衣也被他从腰间抽了出来,光着脚在地毯上走来走去,要不是生的贵气,这就是副潦倒落魄像。
沈茂是个非常注重个人**的人,当然也非常的小心翼翼,所以他和童瞳之间的关系,知道的人数是真正的屈指可数,连童晏维和巫阮阮都不知道,可见这保密工作做的多么到位。
他不用秘书,不用助理,主要原因是不想自己的事情被人实时掌握,次要原因是他在公司基本不怎么工作,在霍朗来之前,他的上一任副总也是非常尽职尽责的一个人,虽然男人很倒霉的出了车祸至今半身不遂。
所以在SI,几乎没几个人进过他的办公室,出入最频繁的,甚至比他还频繁的,大概就属打扫卫生的陈姐,而他在的时候,陈姐绝不进门。
只有童瞳一个人,能如此的肆无忌惮。
“小疯子……”他抬眼宠溺的朝童瞳一笑。
童瞳顺手将门反锁,扶着门框脱下自己的恨天高,二话没说,一步未迈,直接朝沈茂扔了过去,直击目标稳准狠。
沈茂揉了揉自己的肩膀,笑得温柔至极,捡起她的鞋子,不气不恼的走到门口,蹲下身帮她穿好,然后将属于他的一脸怒气的小疯子拥进怀里,在她的发间深吸了一口气,“你迎接你男人的方式真是越来越特别了。”
童瞳轻笑一声,突然抬起膝盖,向他腿间重重顶去,沈茂一把将她的大腿按住,跟她耗着力气,缓缓压制下去,笑着舔了一口她的耳廓,“武功被识破,哈哈,换换套路啊宝贝儿。”
“你个脑瘫!老娘不换套路要换男人!”她一把推开沈茂,“你和霍朗好到穿一条裤衩了吧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连床上的事都告诉他?我还真没发现啊沈大叔,您还有这癖好?”
“童萝莉宝贝儿,你家大叔有什么癖好是你没发现的?你都配合过了还说这个干什么?”他伸手将人勾回怀里,在她脸上啵了一个大响。
童瞳反手一个清脆的耳光赏了他,“你把视频给他看?”
沈茂皱着眉使劲揉着自己的脸,都快搓变形了,抬手对着她的饱满的额头就是一个弹指,“嘭”的一声,他笑笑,“这瓜熟了!你以后可别天天把脑瘫挂在嘴边了,再这样下去你也快瘫了,我怎么可能把我和我女人的视频给别人看?我跟霍朗确实是好朋友,不然别说一个80万,就是十个80万,他也不见得能来给我管这公司,你不知道他们家家底多殷实,名副其实的坐拥金山银山,不过,就算你不了解他,你还不了解你男人我吗?能让我说出我自己事情的人,肯定是万无一失的亲信,我只是和他提过你和我在一起,他可能觉得你太漂亮了不能安分,反正他那人吧,觉得世界上所有的漂亮女人都不安分,尤其是又漂亮又霸道的,我就解释了一下,你和我一点也不霸道,特别可爱,怎么,他和你说什么了?”
沈茂最大的优点不是待她多好,多温柔,多舍得给她身上砸钱,而是从不撒谎,不管什么事,有一说一,哪怕这事会影响到两人的感情,也绝对不欺瞒,他被家里安排相亲,第一时间告诉童瞳,被迫与人订婚,第一时间告诉童瞳。
身在一个庞大的家族,他就要肩负很多东西,太多身不由己。
他对待爱情对待童瞳,也有很多做不到满足不了的地方,但是没有欺骗,给予绝对的信任,他还给得起。
女人对待感情的安全感,并不是来自于男人的钱包,而是来自男人的诚实,因为女人是天生爱猜忌的物种。
男人的钱包只能买来她的穿戴,买不来她内心那份安稳。
所以沈茂说不是,童瞳便深信不疑。
童瞳用鼻子哼出一个音节,将垂到身前的波浪卷发甩到背后,十分骄傲的看着他,“你都给我买了什么啊?”
“一皮箱。还有你上次说磨坏的你特喜欢的那绿包,我又给你买了个新的,旧的咱不要了。”
“你脑瘫啊,说不要就不要,沈家怎么出你这么个败家货!”
“败家就败家。”沈茂把她拉到沙发上,抱在怀里坐下,从一堆奢侈品里扒拉出一个粉色纸袋,“男人赚钱,就是为了能给自己的女人败得起家。”
这句话,绝对不是沈茂的蜜语甜言,他对童瞳的好,是无所不用其极,今天听到哪个朋友说新出了什么护肤品好,立马满市跑着找,明儿听说哪里开了新馆子口碑不错,就立刻订好包厢带着她去吃。只要我沈茂买得起,条件你随便提。
朋友圈里有几个人知道沈茂藏了一个绝代佳人,但谁不曾见过这佳人真面目,有人见沈茂宠女人宠的有点昏头,便提醒他,对拜金的女孩子就别这么上心了,这种女人是多少钱也收不住心的。
沈茂笑笑不以为然,男人收不住女人的心,不管原因是什么,都是男人没本事,再说他能挣,不给她花给谁花,他女人就是拜金,那也是他自己选的,想想童瞳性格如此刚烈的一个好姑娘,为他受的那些不是人的委屈,别说花钱,她就是吃人肉,他也能从自己身上一刀一刀割下来喂她。
童瞳常画浓妆,但天生丽质不假,卸了妆一样让人惊艳,眼角微微上挑,天生的妩媚,身材高挑,奥凸有致,脱了看比穿着看更漂亮,说的俗气些,这叫一个盘靓条顺。
这么好看一姑娘,不发脾气的时候能说会道,凭什么就能为了他沈茂遭这份剜心的罪,一脚踹了他,转身她就能找个身家翻他几番的大款。
他觉得,这是因为爱情。
一开始沈茂并不算对童瞳上心,他觉得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没事还泡泡酒吧,小小年纪就懂得如何卖弄性感,肯定不是好鸟,弄不好就是一家禽。后来他发现,这姑娘真不一般,她自己卖弄可以,别人耍流氓不行,谁碰一下就敢拎起酒瓶子和人干架,酒桌上不管多少人,谁要是敢对她童瞳开个荤段子,那就运好气等着被她开瓢脑袋瓜吧。
谁喜欢刺猬。
沈茂也不喜欢,他觉得这女人就是疯子,直到一次无意间被他撞到她为一个当街被家暴的少妇出头,他才刮目相看。
想起来这件事他就想笑,那时童瞳已经和那男人打过一架,头发乱了,衣服歪了,还斗志昂扬的和一准备护蛋到底的小母鸡似的,他便是在那个嘈杂纷乱的街头给人捡了回来。
然后再也放不开。
沈茂第一次要吻她之前,她还吹的天花乱坠,不就男人吗,我睡的男人比你大叔你见的男人都多!
当时沈茂也才20几岁,怎么论也论不上大叔辈分,再说哪个男人听的了自己女人说这个,被她的话一击,他稀里糊涂的就把人给按到。结果这疯丫头接吻连个舌头都不会伸,更别说其他,沈茂进入她身体的时候,童瞳差点没把他舌头咬掉。
沈茂不是没交过女友,但是他每一个前女友都被沈家硬生生拆散,弄得人家女孩子再见到沈茂,连个露水情人的脸色都不给,全然一副不共戴天,那心伤长远,好似沈家人给她们满门抄斩了一样,祖宗八代的恨啊。
至今他都不知道沈家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能把那群姑娘弄成那样,就连和他关系走的比较近的几个有些娘气的小男孩也挨处理了,问谁也问不出,见着他就跟小贩见城管似的,拔腿便跑。
他告诉童瞳,你要想和我在一起,全世界就只能咱们两个人知道这件事,越多人知道,分的越快,等我有能力让我们的关系昭告天下了,我一定给你一个名分。
可这一句承诺中听不中用,沈茂被迫订婚,只因为他二妈的一句:你得按着我们安排的路走,你那小女朋友才能安安稳稳的在你身边跟着。
他是做好跪着挨砍的准备对童瞳坦白订婚的事,也很直白的告诉她自己无法拒绝的原因,可童瞳说,沈大叔你要给我争口气,将来给我一个风光大驾,我等着你。
他们都知道,胳膊拧不动大腿,是真理,有些事情的局面不是我们徒有勇气就能顺利和迅速的扭转。
现在的童瞳,更加不能浮出水面,但凡冒出一个泡,就会让人指着鼻子骂小三,如果有一天,他的小疯子为了他遭受这样辱骂,他肯定会被气疯。
她让他去死,他定能二话不说,彻底死个利索。
当一个女人把心给你的时候,身为男人,你就该把命给她了。
————【唱着歌码字我也踩不住节奏请原谅】————
沈茂:我要和我女人拉灯,想开灯的记得投票刷留言。
童瞳:不投票不留言我就杀了原城,断了个更!
沈茂:宝贝儿,别这么血腥,你抛个媚眼就好,要风情万种的。
童瞳:放你的屁!我又不是出来卖的!
沈茂:没关系,你就是出来卖,我也全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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