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为嫉妒别人, 害得一个风华正茂的漂亮小姑娘嫁给了一个二流子,还偷了别人的钱。”
沈诚没理叶米, 是红秀娟避重就轻地回答。
就这, 还是经过了多重美化的,实际上叶梓芝犯得那些罪,就算是送她去吃木仓子都不为过。
因为一些小口角, 居然就祸害了别人一辈子。
她这个当人后妈的, 都觉得继女的心性太过狠毒阴鸷。
还好,她现在已经跟叶建才离婚, 小儿子也归了她, 以后他们一家人, 就跟那家人没什么关系了。
红秀娟有点不适地揉了揉眼。
她最近眼睛有点不舒服, 大儿子陪着她去看过医生, 说是得歇息好些个月, 不能再瞄针线。
恰巧又碰上家里出了这么一堆事,红秀娟其实在心底起了些念头。
她想提前退休,把工作让给还远在乡下的二儿子, 让他回城。
然后带着女儿和小儿子跟着大儿子去随军。
叶米既然打了随军报告, 就一定要跟沈诚走的。
可是红秀娟正心疼着女儿, 也担心沈诚一个大老爷们照顾不好娇滴滴的妹妹, 就起了想跟着去帮忙照顾的心思。
她走了, 小儿子自然就得跟上。
还好, 她原本就有点积蓄, 被叶梓芝昧了的那些钱也都拿回来了,和叶建才离婚事,因为有大儿子撑腰, 更是分走了叶家一般的财产。
身上有钱, 不用担心养不活一对儿女,也不用太过拖累大儿子。
虽说她知道,大儿子并不怕被她拖累。
不知道她妈已经打算到那么长远的地步去的叶米,还在纠结叶梓芝所干的坏事。
“偷钱,偷谁钱了?她爸她哥没给她寄钱啊?怎么还得沦落到去偷的地步?”
这不能够啊。
在叶米的印象里,叶梓芝一向都是叶建才和叶梓茗的宝贝蛋,那两个男人舍得他们的宝贝蛋受委屈?
人家偷了你的钱,小傻瓜。
但这实话不能跟闺女说,免得她气坏身子,现在的一切都比不上她的身体健康重要。
所以红秀娟只能佯装虎着脸,不耐烦道:“这我哪儿知道,人警察同志这么说,你就这么听好了,问那么多干什么?吃你的饭去!”
说着还给闺女夹了一大块红烧肉。
这一块肉,切得两厘米见方,很大一块,还肥腻腻的,叶米根本吃不下去。
她忍痛,把肉转头塞进叶小亦碗里:“我不要,吃不下。”
不是不爱吃,是真的吃不下。
再次为自己不争气的胃口而流泪。
沈诚看着妹妹这还没自己一口的食量,微微拧眉,有些不赞同,到底也没说什么。
知道她是真的天生胃小,吃不了太多东西,勉强不来。
就是有时候会有些担忧,就吃这点东西,能补上多少营养?
沈诚办事雷厉风行,效率极高。
才回家一个多月,就把全部事情解决掉,还余下将近一半的假期。
他也没提前回部队的意思,就在家里陪伴家人。
只是偶尔会出门个一两天,也不知道接到了什么临时的秘密任务。
足可见,他这休假,休得是半个变相的出差。
红秀娟也是个做事果决的。
她没犹豫多久,就给乡下的二儿子发了一通电报,叫人回来继顶替她的工作。
而她则在这边忙忙碌碌地收拾行李,准备举家搬去大儿子那儿。
沈诚所隶属的是南方的大军区,设施完善。
当地不仅生活便利,而且教育方面,也涵盖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阶段,附近甚至还有一所很出名的大型军校。
红秀娟和大儿子打探过那边的条件之后,就盘算着要把小儿子转到那边的军区附属小学读书,顺便将叶米也给塞回学校里面去。
这事儿不难办,叶米年纪不大,本就是还在上学的时候,沈诚这边再出面托点人情,就能让妹妹重归学堂。
这件事两个大家长都计划好了。
唯一对此有异议的只有学渣叶小米。
可惜,她的反对没有任何作用,被沈诚拿眼冷冷一扫,顿时吓得跟鹌鹑似地,怎么还有勇气再敢反抗。
不仅如此,沈诚还给妹妹提要求。
“重新回学校了就好好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一开始艰难了点,我不做要求,但是半年内,我想看到你保持在全班前十名。”
至于没能达到要求的后果,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大哥严肃的俊脸,叶米抖了抖,不敢问。
想来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下场。
她似乎只剩下拼了命读书这一条路了,叶米欲哭无泪。
不过不管怎么样,能衣食无忧,健健康康地坐在教室里跟着老师学习知识,也总比在乡下顶着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整天劳作,还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一滴流逝要好得多。
所以她很快就选择了接受。
等沈礼一抵达a市,红秀娟跟他交接了工作。
许久不见的一家人又趁着沈诚最后的那点假期时间,凑一起好好聚了一顿之后,就各奔东西了。
沈礼留在a市独自生活,而红秀娟则带着叶米和叶亦跟着沈诚去随军。
沈礼那么大个人了,又性格稳重成熟,能照顾孩子,所以红秀娟对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现在最让她操心的还是叶米的身体。
医生已经说了,她这身子亏损得太厉害,要是后头再不好好补起来,以后说不得会影响生育。
这对于女人来说,可是头等大事。
不是说一定要生孩子,只是能不能生,和想不想生,那是两回事。
而且身体调养不好,直接影响的是叶米的寿命,由不得红秀娟这个当妈的不重视。
所以在随军之前,她很是买了一堆补品带着,准备一点点塞给女儿吃。
一家四口直接坐飞机,辗转来到沈诚所在的军区落地。
沈诚有能力,年纪轻轻职位高,前途不可限量,很得上头的领导们重视,所以被分配房子的时候也得了优待,分到一个三室一厅的楼房。
到了这个他们以后的家,红秀娟直接分配。
大儿子留一间屋子,女儿也单独住一间,她则带着小儿子一起住一间。
现在叶亦还小,可以跟着她一起住。
等孩子以后大了,再看看是给他隔个小单间出来,或者那时候他们已经不随军了。
是的,现在的随军只是暂时的。
红秀娟不打算一直跟着大儿子过,毕竟人以后还得娶媳妇儿呢,他们这一大家子把屋子全给占了算是怎么回事?
恐怕人家姑娘看到这情况,白眼都翻到天上去了,哪儿还肯嫁进来。
所以她盘算着先把日子过起来,等着把闺女身体养好了,再寻摸着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就带着小儿子回a市去。
当然现在思考这些还太长久了,目前最主要的还是先给两个孩子办理入学。
叶米重新入学这天,是沈诚陪着去的。
她背着妈妈给缝的新书包,穿着一身新衣裳,剪着齐耳学生头,一脸乖巧纯良地跟在大哥身后,跟一只跟着鸡妈妈的小鸡仔似的。
半路,撞见了沈诚的战友。
几个好奇心重的凑过来,害羞又克制地看了亭亭玉立的叶米一眼,随即不怕死地拉着沈诚说“悄悄话”。
“老大,这小姑娘谁啊,长得可真俊,你家的?”
“她成年了没?有对象莫得?”
……
几人大嗓门一嚷嚷,这悄悄话可真悄悄,再小点声,恐怕方圆百米的人都能听见了。
叶米:“……”
沈诚的回答是干脆利落地一人给了一拳,瞧那拳拳到肉的闷响,就知道他下手不轻。
“有空在这逼逼叨,就去操场跑十圈。”他冷声道。
“是。”
自食恶果的几人焉头耸脑地列队,乖乖顶着烈日骄阳,在其它战友们看勇士的目光下,去跑圈了。
军区大,用作训练用的操场也极大。
一圈一千米,十圈下来,足足十公里,要命!
“记住上学的路了吗?”妹妹第一天上学,沈诚特意放慢了步伐,一方面是迁就她人小腿短走的慢,另一方面也是有意让她自己认认路。
“记住了。”叶米记忆力方面的强悍极少有人能比得过。
见她不像是在说谎,沈诚就当她真的记住了。
终归都在军区里,要是迷了路,可以随便抓一个路人询问,丢不了。
把人交给老师后,沈诚就在对方胆战心惊的目光下,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他还得去训练,早上耽搁了点时间,现在需要加倍补上。
成功从来离不开努力。
“大家好,我叫叶米,是新来的同学,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
叶米重新入学,上得是初二。
中间虽说空了几年,但其实班上同学也没多少比她小的。
因为这年头,挺多人都比较晚才上学。
所以算来算去,她这年纪,在班里居然还能排个中游。
是同龄人就好办了。
大家渡过最初始的陌生之后,很快熟悉起来,没过一周,就打成一片,仿佛叶米不是插班进来的一样。
她记得自家大哥的成绩要求。
一开始确实有点不适应,学渣的大脑空空,根本听不进去老师讲的知识。
但她足够机智,扒拉着班上学习好的同学,混进学霸群内部,获得免费的学习指导,成绩就这么一点点被带起来。
等到期末考的时候,叶米居然考了个全班前二十名。
备注:他们班上一共有四十多个学生。
她这成绩,可以排得上中上游了。
虽说还达不到大哥要求的前十名,但这不是还有进步空间嘛。
日子一点点步入正轨,叶米的生活也逐渐趋于平稳。
她所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后,没过半年,景子恒家里也寻了门路,把他弄回了城。
小田村提前失去了两人的踪影,却不影响村民们继续安稳地过日子。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开了谁,日子就过不下去的。
值得一提的是,红秀娟在军区找到了第三春。